达到退休年龄,却未达到领取养老金资格怎办?
异地户籍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条件
异地户籍参保人分类
本省户籍参保人外省户籍参保人
超龄继续缴费条件
最后参保地为广州,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,可在广州继续缴费确定最终养老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,可在广州继续缴费
一次性趸缴不足年限条件
只要符合三个条件之一时,可以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:
1、男年满65周岁,女年满60周岁;
2、1998年6月30日前(含当日)参保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,并且按月继续缴费时间累计满1年及以上;
3、社会保险法实施前(2011年7月1日前)参保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。
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(即2011年7月1日前)参保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可申请一次性趸缴不足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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